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公示皖马交罚〔2026〕10010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0月8日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10月12日完成公示。当事人违法事实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属二次以上违法。这是2026年10月以来马鞍山对网约车平台公开处罚的最新一起,反映地方交通执法对平台合规的持续加码。
案件事实
本机关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案件证据包括:壹份部省共建交通运输系统查询为二次以上违法截图、壹份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证照、壹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原案材料、壹份滴滴车主平台认定视频、壹份授权委托书等。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不要求听证,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推进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与档次
处罚依据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5条第1款第(1)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本案处罚结果10000元,处于基本档上限;同时因被部省共建交通运输系统查询为”二次以上违法”,进入”情节严重”档次,按档次上限顶格处理。同类违法在多地已出现批量处罚,马鞍山此案具有典型参照价值。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两条救济路径,行政程序在诉讼前不停止执行。乘客或司机若对涉事司机、车辆有异议,可通过平台内部申诉或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渠道反映。
常见问题解答
“二次以上违法”如何认定?
交通运输部部省共建交通运输系统查询,同一平台在同一执法主体辖区出现两次以上同类违法记录,构成”二次以上违法”。本案中滴滴出行被认定属此类情形,罚款从5000-10000元的基本档提升至”情节严重”档次上限10000元。
平台被罚款后,涉事司机如何追责?
平台罚款与司机处罚分别独立处理。乘客或司机可通过平台内部申诉、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渠道反映,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小结
马鞍山此次对滴滴的10000元罚款处于基本档上限与情节严重档下限之间的”顶格”位置,反映出各地交通运输执法对平台”二次以上违法”的加严倾向。同类违法在全国多个城市已出现批量处罚,2026年将成为网约车平台合规治理的关键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