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10月16日对外通报,2026年前三季度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查处网约车、巡游出租车违规案件707宗。违规类型主要集中在非法网约车、网约车巡游揽客、出租车违规收费、议价、甩客、拒载、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提供预约服务等。通报公开曝光3起网约车领域典型违规案例,涵盖线下揽客、取消订单、绕道收费三类常见乘客维权场景。
一、通报主体与违规结构
通报发布主体为潮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日期2026年10月16日,覆盖时间范围为2026年前三季度。707宗违规案件的违法类型分布反映当前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非法网约车指未取得网约车相关资质从事经营活动;网约车巡游揽客指持双证合规司机不通过平台订单、在线下以协商方式揽客;出租车违规收费、议价、甩客、拒载属巡游车服务规范类违法;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提供预约服务指网约车司机无合理事由取消订单。707宗案件通过常态化巡查、专项整治行动、科技赋能监管、源头风险管控四种手段查处。
二、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6年8月7日夜间,潮州执法人员查获粤UD1***8驾驶员卢某歆在开元路路口线下揽客,准备搭载3名乘客前往汉庭酒店,协商车费15元。经调查,卢某歆虽持网约车人车合规资质,但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依法立案。案例二:2026年2月9日20时42分,陆某彬驾驶粤UD8***8网约车接滴滴订单,从潮州古城滴滴车站前往湘桥区栖漫民宿(牌坊街店),抵达上车点后以路程塞车为由要求乘客取消订单,被拒后无正当理由取消订单、终止预约服务,12345线索介入立案。案例三:2026年7月4日14时50分,苏某镇驾驶粤UD0***8网约车接滴滴订单,从临江酒店前往揭阳潮汕国际机场,中途绕道行驶外环北路从古巷收费站驶入高速,多行驶4.9公里,并要求乘客支付双倍高速费18元即多收9元,执法部门认定故意绕道、违规收费,依法立案。
三、法律依据与乘客维权
案例一适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与地方条例,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属独立违法行为,即使驾驶员持有网约车资质也不能替代巡游车经营许可。案例二适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关于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提供预约服务的规定,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案例三适用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相关规定,属平台计价与司机行为偏离的典型场景。乘客遇以上三类违规可通过12345、12328、平台内部投诉三条渠道反映,证据保留应覆盖订单截图、支付凭证、通话录音与轨迹数据。
常见问题解答
持双证司机能线下揽客吗?
不能。案例一卢某歆虽持有网约车人车合规资质,但仍属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网约车与巡游车是两类不同的经营许可,持有网约车资质不能替代巡游车资质,线下揽客属独立违法行为。
绕道多收高速费如何认定?
案例三苏某镇绕道行驶外环北路并多收9元高速费,属故意绕道行驶与违规收费复合违法。乘客可通过平台轨迹数据、订单详情、实际行驶路线、高速通行凭证进行核实,通过12345、12328、平台内部投诉三条渠道反映,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小结
潮州市此次通报的707宗违规案件数据与3起典型案例,覆盖线下揽客、取消订单、绕道收费三类最常见乘客维权场景。乘客通过三条投诉渠道反映违规,可同时保留订单截图、支付凭证、通话录音等证据,具体执法细则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